问题 | 拒赔理由为写错病历是否合理?如何证明1型糖尿病不是自己的过失导致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对于病历的审核十分严格,如果发现病历存在错误,可能会拒绝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必须证明病历错误是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而不是其他原因。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证明病历错误是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就不能拒绝理赔。 对于1型糖尿病的理赔,保险公司需要证明糖尿病是由被保险人的过失或者行为导致的。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没有过失或者行为导致糖尿病,例如,提供医学证明证明糖尿病是由基因或者其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与保险事故有关的索赔,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第五十六条 保险人在核定保险事故损失和确定保险金数额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记录管理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做好病历记录工作,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的病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公正、全面的调查,准确评估医疗事故的事实和责任,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民法典》 第七十条 侵权责任的承担包括财产损失、非财产损失赔偿和消除危险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必须证明被保险人的错误或过失是直接导致损失的原因,否则不能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过失或者行为导致糖尿病,以获得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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