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情况?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分析 若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需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拓展延伸 如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交通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也有明确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申请复核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决定。 如果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复核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复核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得阻挠和干涉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进行复核、申诉。 综上所述,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并遵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依法进行复核,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如果您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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