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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怎么办
释义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司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5日内,将决定是否受理。
    一、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带什么材料
    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驾驶证;
    2、身份证;
    3、行驶证;
    4、保险单;
    5、车辆来历证明等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错误的;
    4、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5、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事故调解书出具后可以更改吗
    事故调解书出具后可以更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查。原责任认定有错误的,可以撤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按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查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自检查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并书面报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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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