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再审程序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一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而决定再审; 二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提起抗诉引起; 三是因当事人申请而引起。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依法抗诉要求人民法院再审的程序称为检察监督程序。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进行纠正的民事诉讼活动。享有抗诉权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该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抗诉。 一、法院启动再审 (一)、如果是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对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则由本院进行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决定再审的,则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交通肇事罪有意见怎么投诉 被害人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检察抗诉。前提条件是,法院已作出判决。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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