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这种平等是指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即使当事人之间在其他方面具有不平等的关系(如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订立合同时也必须居于平等的地位。 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的自由,有选择合同当事人、合同的形式、合同内容的自由,有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乃至拥有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都不得非法干涉。 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等过程中,要以公平观念来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事人在房地产活动中应该讲诚实、守信用,保证各方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通过自己的行为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