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人欠款二十万还不上,属于民事纠纷,并不违法犯罪。但是,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需根据不同的程度来定,具体如下: 1、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私人债务符合起诉条件的具体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私人债务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的,同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在起诉前,情况紧急的,可以先申请法院对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然后,再准备材料起诉;在起诉被法院受理后,申请法院对被告的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