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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十级工伤营养费赔偿标准
释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营养费费的计算标准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情况和计算公式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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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