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补助算工资还是福利? |
释义 | 加班补助属于工资福利,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实际工资确定,不能单独以某项工资作为基数。若无明确约定,则以实际工资为基数,但需扣除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计件工资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应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应按法定要求支付加班费。 法律分析 一、加班补助算工资还是福利? 工作加班补助属于工资福利。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是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在工资福利的范畴之内。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这属于工资福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加班的工资有明确规定的,出现加班的情况,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费基数的,应该按照法定要求执行,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 结语 加班补助属于工资福利,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加班费基数的,应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以实际工资为基准,并扣除加班费、伙食补助等。计件工资按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计算。若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支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加班费的合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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