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观专利也即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法律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可以依《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由于被告缺席取证质证过程,判决结果很可能不利于被告。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