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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如何确认
释义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条件为选择关系。
    一、质押合同无效诉讼主体是什么?
    质押合同无效的时候,诉讼主体分别是出质人与质权人,两方都可以去起诉。当事人因合同无效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告应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告应当明确且具有主体资格。
    二、工伤认定复议期限会生效吗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会生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支付义务的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能够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吗
    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只要符合行政诉讼的条件就可以向发育那提起诉讼。具体的条件有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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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0: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