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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
释义
    安置补偿协议除了要具备合同的一般要求之外,特别注意的问题是:1、回迁房屋一定要写明具体到哪一个房屋,如果在哪一间房屋上不明确,会特别麻烦,后果很严重。2、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有的工作人员会口头承诺,除了书面协议之外会再额外补偿多少钱,多少房屋,这种口头承诺是无效的。3、不要签订空白协议,有的工作人员并不都是政府公务员,有的是临时工,出现乱许诺的现象,他为了完成任务,说了一些超出标准之外的补偿,并让你放心,这个时候可能会出现不能获得批准的情况。
    一、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有哪些
    1、产权
    相对于商品来说,安置房在产权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有许多安置房并不是完全产权的。即有很多安置房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因为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的,也就是没有缴纳土地出纳金,如果安置房需要再次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则是拥有完全产权,即具有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司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是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
    2、交易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使用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即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有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手,但如若拆迁的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而商品房就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了。
    3、质量
    由于安置房的利润有限,不排除有一些建筑工程商为了增加利润很可能会偷工减料。相比安置房,商品房的质量普遍上比安置房的质量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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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陷阱
    1、阴阳合同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
    2、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
    3、中介合同有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4、中介扮买主吃差价
    一些中介经纪人在找到价格较低的房源时,往往还不断向房主压价,如果房主急售,真的同意了这个较低的价格,店里其他经纪人就会扮作买房人与房主签合同。然后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再次加价将房子出售,赚取差价。
    5、购房合约陷阱
    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另外,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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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