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其计算公式为:应缴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00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滞纳天数的起止时间的计算,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当日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