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该机关在向违法的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绝缴纳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