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慢病和特种病报销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专项门诊费用结算办法:慢性病和特殊病的门诊费用被认定为专项门诊费用,个人账户用完后实行封顶和按比例报销,不同病种有不同的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同时,患有其他慢性疾病且连续两年门诊费用超过2000元的人员,可申请参照慢性病结算。慢性病认定需携带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体检表。 法律分析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专项门诊费用按下列办法结算。(一)下列经二级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认定的慢性病和特殊病的门诊费用暂定为专项门诊费用: 1、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精神病、严重慢性肾功能不全、甲亢、甲减、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2、特殊病:非住院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二)凡有专项门诊费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或相当于个人账户的资金用完后,实行封顶和按比例报销的办法。一种慢性病全年可结算费用的封顶线为2000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60%和75%;特殊病的封顶线为4000元,由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退休人员支付70%和85%。(三)患有上述慢性病以外的慢性疾病,连续两年门诊可结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且需要长期服药的人员,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可参照列举的慢性病结报。慢性病认定申请需携带医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体检表 拓展延伸 慢病和特种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分析 慢病和特种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分析是指对于患有慢性疾病或特殊疾病的患者,政府和保险机构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用于报销其医疗费用。这些政策通常包括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条件等内容。慢病和特种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分析旨在评估其对患者的实际帮助程度,了解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是否满足患者的需求。通过对政策的分析,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政策的建议,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保障的效果。 结语 慢病和特种病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分析,旨在评估其对患者的实际帮助程度,了解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是否满足患者的需求。通过对政策的分析,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政策的建议,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保障的效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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