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对外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的章程对外是有部分效力的,应当根据章程的具体内容予以确定。对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这些对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债务责任。 一、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一人公司设立需要的条件有: 1、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单位;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3、有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二、公司直接股东让其表决的决定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股东表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除外。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三、什么是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的是指公司股东承诺向公司支付的资本额。各股东认购的出资额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由于对公司每一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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