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孩证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一孩证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办理地点:到户籍所在街道办/村委会; 2、办理所需材料: (1)未婚未育:户口本、身份证; (2)已婚未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已婚已育: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 (4)离异: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证明,书记盖章; 4、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村委会,提供证明表格,一式三份,盖公章; 5、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 6、区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3、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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