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赔偿金额按超额累进的方式计算: (1)造成的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下部分,直接责任人按100%进行赔偿; (2)超过5000-10000(含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80%进行赔偿,上一、二级主管各按10%进行赔偿; (3)超过10000元部分,直接责任人按50%进行赔偿,上面各级主管各按5%进行赔偿。 损失金额及赔偿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外币损失须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