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谓 加班 和 加班费 ,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下的单位和职工, 劳动法 对每日加班的时间,每月累计加班的时间,节假日加班,不同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均有详细规定。同时还有特殊情况下,如抢险需要等例外情况下的规定。由于我国大多数单位实行的都是标准工时制,这是最一般的情况。还有一种叫综合计算工时制,如火车的乘务员,按一定的周期,需要连续工作几天,再补休几天,这由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职工的约定来决定。超越累计工时的,应计算加班费。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单位是不符合正规 劳务合同 内容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