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肢体二级残疾在社会生活方面凭借残疾证,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旅游景区门票的优惠;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