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 当庭释放一般是哪些没有犯罪事实的人,要是有犯罪行为的人当庭释放是不可能的,在开庭的时候要拿出所持有的证据来进行辩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院开庭了可以当庭释放。这个选择权是法院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也可以当庭释放;但在二审宣告缓刑的,应予当庭释放。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判缓刑当庭就可以走。如果是判缓刑,一般都是当庭释放的。根据法律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那可能还要回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这与是否上诉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