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法定义务有: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忠实义务、隐名和保密义务。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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