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彩礼不一定要返还,但符合三种情况之一可要求返还:未登记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符合,也不一定全额返还,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子女、财产、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酌情确定返还比例。结婚后离婚的情况下,通常不要求返还彩礼。只有在以下情况之一符合时,人民法院才会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则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完全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返还数额时,通常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有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及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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