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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如何转移社保卡,需要进行哪些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社保的转移,需要该员工本人办理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何办理跨省转移社保需要哪些手续,如何自费支付
    省内社保转移流程: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法律依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以下材料,参保人的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应当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以前没有办理社保,个人需要什么手续,补缴社保?
    个人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如下: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审批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4、如果要求补缴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处理方法如下: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您好,我咨询一下转移社保需要带社保卡吗?
    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转移社保所需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2、参保人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3、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省内社保如何转移
    省内异地社保的转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地的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转移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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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