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印件;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 5、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其印件; 6、自有房产提供产证原件及印件; 7、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代办的话,还需要有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