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事故肇事者有义务请护工,肇事者不请护工的,对于受害人自行请护工产生的护理费也应当由肇事者承担。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护理费,是指人身受到损害时,因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这里的护理费,适用于各种人身损害的情形,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属于民事赔偿范畴。护理费的标准是: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