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2、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罚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