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与买卖房屋的区别 |
释义 | 房屋赠与与房屋买卖的区别在于性质、公证要求和产权证要求。房屋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他人的行为,不需要做赠与公证,也不要求房屋产权证。而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房产进行交易,需要进行买卖公证,并必须具备房屋产权证。 法律分析 区别: 1、性质不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 2、公证方面不同。房产赠与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而房产买卖不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 3、产权证不同,房屋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而房产赠与则没有这个要求,只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可以赠与。 拓展延伸 赠与和买卖房屋的法律差异 赠与和买卖房屋在法律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首先,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无偿转让,而买卖是指以一定价款购买房屋所有权。其次,赠与房屋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如双方的自愿和无偿性,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合同。此外,赠与房屋不涉及价款的支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双方就价款达成一致。在法律程序上,赠与房屋通常需要公证和登记手续,而买卖房屋则需要进行交付和过户手续。最后,赠与房屋的法律后果与买卖房屋也有所不同,例如赠与房屋不涉及违约责任,而买卖房屋则存在违约责任的约束。因此,了解赠与和买卖房屋的法律差异对于房屋交易当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语 赠与和买卖房屋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差异。赠与是指无偿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买卖则是以一定价款购买所有权。赠与需满足自愿和无偿性,买卖则需签订法律效力的合同。赠与无需支付价款,买卖需双方达成一致。赠与通常需要公证和登记手续,买卖需交付和过户手续。赠与无违约责任,买卖存在违约责任。了解这些差异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