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积10分。2.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3.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等。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试行)》 1. 合法稳定就业。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 参加社会保险。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 连续居住年限。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基础分值非常重要。持证人的任一项基础指标分值不能为0,否则取消积分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