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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释义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
    夫妻双方离婚的,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平等分割,但是如果是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如果一方主动将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也可以。
    一、其他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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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