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符合交房条件的开发商强行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
释义 | 不符合交房条件的开发商强行交房,业主怎么办 交房条件不符合业主可以拒绝交房。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同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为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违约金。如果购房者想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若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可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有的商品房在交付业主之前,必须是取得“两书一证”,即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备案证明,方可通知业主前来收房。在开发商未取得“两书一证”情况下,强制业主交房的,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即便是业主签订了交房协议,开发商也属于延期交房。 此外,在没有取得“两书一证”的情况下,也不建议业主签订交房协议,因为一旦业主签订了交房协议,原本业主应当享有的利益也会遭到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 2、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 3、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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