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上诉。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的,不可以提出复议也不可以提起上诉。除了裁定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几种情况可以上诉,其它情形都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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