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伤残鉴定机构负责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 一、交通肇事何时进行伤残评定 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是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当事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肇事后如何分配民事责任? 交通肇事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报警之后指派交警赶赴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然后再根据现场监控视频,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双方对肇事事故产生的作用综合判定之后划分双方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调查,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或者次要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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