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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甘肃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 独生子女父母 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遗失补证或者换证的娃儿爸妈注意: 1、对于7月31日截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去已经领过的没必要换证了 2、遗失补证的在7月1日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的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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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9: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