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独生子女费如何申领? |
释义 | 2002年11月30日前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将获得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企业支付,并免征相关税收。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退休职工将不再获得一次性奖励金。 法律分析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拓展延伸 兰州独生子女费的申领条件和申请材料是什么? 兰州独生子女费的申领条件包括:1.在兰州市户籍登记并持有有效居住证;2.父母双方为独生子女;3.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标准;4.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明;2.户口本;3.居住证明;4.父母的独生子女证明;5.家庭收入证明;6.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以上材料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兰州独生子女费的资格,并按规定领取相应的补助金额。请注意,具体申领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对于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免征独生子女补贴相关税收。同时,申领兰州独生子女费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兰州市户籍登记、持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为独生子女、符合家庭经济状况标准、年满18周岁等。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相应补助。请注意,具体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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