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二)所在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家庭户口本。 如果是离异家庭还需以下材料; (一)离异或者再婚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协议书; (二)前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书面证明; (三)收养情况的提供收养证明; (四)夫妻一方或者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死亡证明。 一、有同父异母的哥哥算独生子女吗 不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 二、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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