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离异可以改成未婚吗 |
释义 | 离婚后不可以把户口本改成未婚。因为按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结婚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该改成:已婚。离婚后改为:离异。 根据我们国家目前的规定,离婚必须要去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是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如果离婚之后无论有没有再结婚,那么肯定是会有记录的,本人的户口本或者是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档案上都会有记录。所以说是不可能隐瞒的,更是无法消除的。离婚后是有记录的,是不能恢复未婚的。在婚姻部门会有登记,在档案馆里会留存档案资料,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离婚判决书会永久保存。数据库里有一切资料。 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一个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 无论结婚还是离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都不会自动更改,除非自己带着相关证件去派出所更改,因为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系统为准,而民政局的系统和公安局的系统不自动同步,所以即使拿了新的户口本,只要没有主动申请改变婚姻状况,婚姻状况一栏还是跟老户口本一致。 具体流程为自己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更换自己的单页户口本,当地办事人员会根据所提供的离婚证,来改变户口婚姻状态。 离婚女方户口要怎么办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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