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包括: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有侵害子女权益行为、送养人行使解除权、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和法律效果 根据民法典,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和法律效果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首先,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死亡、双方的一致同意、法院判决等。其次,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包括提起解除申请、法院审理、公告等。一旦解除收养关系生效,法律效果将产生,如解除后不再享有亲子关系、继承权等。此外,解除收养关系还可能涉及财产分割、抚养费等问题。总之,民法典对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和法律效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包括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送养人行使解除权、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收养关系需符合特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和法律效果。解除后将失去亲子关系和继承权,可能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等问题。民法典以此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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