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指使他人打人属于法律上的“教唆”,是一种违法行为,达到犯罪标准的,属于犯罪行为,指使者与被指使者同样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指使别人殴打他人,指使者同样违反法律规定,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有权处以治安拘留或罚款,导致被害人轻伤或以上伤情级别的,指使者与被指使者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被判决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如果指使者起主要作用,将加重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可见,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由于教唆,胁迫或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往往是在违法行为中起领导或主要作用,所以对他们按其各自的相应行为严厉处罚。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