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转租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条款 |
释义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享有六个月的撤销权,撤销权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即通过出租人在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作出是否同意转租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未作表示或明确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有效。所以,六个月内未经出租人追认的,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双方签订的转租合同为效力为待定状态。 一、执行阶段的房子能否转租 民法典规定,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所以房屋在执行阶段也可以转租的,但出租人要告知次承租人房屋执行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三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三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转租合同效力: 1、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 3、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转租合同也应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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