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四大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四大特点: 1、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2、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在全社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互济性:社会保险依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兼顾调解作用,分散用人单位和个人风险;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国家通过量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和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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