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
释义 | 一块土地只可以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没有办法只对一部分进行过户.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报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 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13、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证明书(由土地交易鉴证机构出具); 14、其他相关资料。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一、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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