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一般能继承。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属于被继承人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应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