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一)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段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段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二)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并不得倒置,纵向夹角不大于15度。(三)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 至少要用2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四)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要大于5毫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第二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