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告知风湿病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外,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为了避免因未告知风湿病而被拒赔重疾险,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情况,包括是否有风湿病等相关疾病。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将无法获得理赔。同时,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也应当认真审核投保人的健康情况,确保投保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全或虚假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