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罚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体罚是用罚站、罚跪、罚跑圈、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 一、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二、在教育机构内受伤的教育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吗 1、因教育机构的过失致使儿童遭受人身损害。如因教育机构的过错致使应该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而发生儿童伤害事故者。此时,即便有关责任人承担了刑事责任,涉及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竞合,但两种责任并行不悖,不因有关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而免除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民事责任。 2、因教职员的故意造成儿童人身损害。常见的此种情形是教职员工殴打儿童,体罚学生造成人身损害。 3、儿童对儿童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于未满10岁,许多小孩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时常发生一小孩将另一小孩推倒、抓伤,有时甚至于造成另一小孩残疾。当然,游戏中也常发生小孩受伤致残的情形。 4、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引起的儿童人身伤害。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教育机构既无故意、又无过失,除非法律有例外规定,通常可以免责。 三、老师有编制就不能辞退吗? 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教师是属于编制职工的,并不是不能辞退的,教师出现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等的情形时,是可以解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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