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提取公积金后又退房需要退回公积金吗否则会犯法吗 |
释义 | 购房者可在购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即使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已办理贷款,1年后可凭备案合同、购房款发票等申请提取月供,不超过公积金余额。 法律分析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拓展延伸 退房后未退回公积金,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退房后未退回公积金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用于购房、建房、还房贷等特定用途,若在退房后未将提取的公积金退回,可能被视为滥用公积金的行为。此类行为可能涉及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侵害他人权益等问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建议在退房后及时将提取的公积金按规定退回,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退房后未退回公积金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建议购房者在退房后及时将提取的公积金按规定退回,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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