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在丢失之后,驾驶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有近期的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前往当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到达车管所的业务大厅之后,需要先领取一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根据上面的提示将内容要填写完整、真实,不要有出现遗漏项,同时需要手写一份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填写完了之后就需要领取排队号码牌,等待叫号。根据叫号前往指定的窗口,提交所准备好的资料。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之后就要到指定的窗口缴纳工本费。缴纳完了费用之后,就可以耐心等待自己新的驾驶证了。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