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拘禁立案标准是: 1、非法拘禁持续24小时以上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 4、非法拘禁,造成伤残、死亡、精神障碍; 5、为了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有第一至第四种情形之一; 6、司法人员非法拘禁知道自己是无辜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