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不去定损不会影响到理赔。受害方可以直接去4S店进行维修,并由维修单位出具修理 发票,维修清单,或者申请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