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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追回遭到强买强卖的财产?
释义
    遇到强买强卖的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行政部门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以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构成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房东未交房产税,怎么告她?
    举报房东不交税有用。房东需要交税。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大概是租金的6%,其中增值税征收率5%;房产税为租金的12%;个人所得税为租金扣除800元或者20%的费用后余额的20%。租房子也要交税:1、将房子出租是需要交税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产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这些税费;2、租房子需不需要交税注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写要交这个税,若是没有的话那就是由房东来缴纳。因为房东是出租方,税费应该是由出租人来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屋遭连环买卖,谁可以成为房屋的最终得主
    在审理一房数卖案件纠纷时,如果数份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先行获得房屋产权;2、均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先合法占有房屋的请求过户,人民法院予以支持;3、均未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也未占有房屋的,以买卖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是,变更登记、合法占有发生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登记权利人或占有人的权利不能对抗预告登记权利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七条)
    买房交定金后反悔应该怎样去追回钱款
    卖房已收定金的,当事人不能反悔。如果卖方反悔的,致使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卖方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反悔的,则定金可以不退还。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租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她让我一个月以后住,怎么办?
    租房没签合同交了定金一般不可以退还。租户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定金可以退还;房东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跟别人合租房东把我的押金退给她,她却不告知花了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特别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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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1:06:53